

这两天,航运圈这两天被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刷屏!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涉及到航运的部分,大概有以下几点:
1、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评论:这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唯一明确和交通运输有关的。商船、渔船统一归口管理,下一步重点涉及渔政和海事的整合。以后水上安全的事就都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事了。
2、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评论: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整合,出入境管理部门、边防检查部门整合为移民管理局,武警转为警察。地方一级,尤其是沿海沿边,如何设置机构是关键?边防派出所和边防检查站是否归为一家?
对于航企,应该是好消息,明确是警,有利于下一步简政放权,进而取消边防两证。
3、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评论:反垄断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对国际班轮企业、港口等部门的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应是重点。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将被划入海关总署!

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承担的职责是,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我国政府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出入我国国境的货物及其包装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以目前上海口岸的“一关三检”(三检也可称为检验检疫)的状态来说,其中进出口常规流程是:
A、出口报关:报关单证制作——电脑预录入——向海关发送所申报报关单数据——向海关申报接单——放行或查检后再放行。(其中包括办理根据需要的检验检疫出口通关单。)
B、进口报关:报关单证制作——电脑预录入——向海关发送所申报报关单数据——向海关申报(接单—查检—征税—放行),其中也包括提供所需的进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单。
C、检验检疫申报:单证制作——向检验检疫局发送数据——办理、并取得检验检疫进出口通关单。(其中包括根据检验检疫局需要所进行的查检)。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检验检疫的申报,由于各类商检场所功能不一,不能集中办理。如根据商检的类别被要在外滩、浦东等不同地方办理申报,影响办事效率。
如果检验检疫能够并入海关,从基本层面来讲,将减少一次查验过程,简化单据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关单统一化。在港口,或仅需要一次掏箱作业,提高作业效率。这也就意味着将缩短通关时间,有效改善通关环境。
一旦这项机构改革方案落地,将带来港口、航运、物流企业的重大利好。
但也有外贸人担心,随着两个部门的合并,未来将越来越严格,可能一些灰色的地带将不复存在!

